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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化肥出口税率多项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1 浏览次数:93
2013年化肥出口税率多项调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2月17日审议通过《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化肥的出口税率做了多项调整。主要为:
  
  尿素出口关税的调整:尿素旺季特别出口税率由110%下调至75%,淡季出口基准价由2100元/吨上调至2260元/吨,淡季出口基准税率由7%下调至2%。
  
  磷肥出口关税的调整:DAP、MAP的暂定税率由2012年的旺季35%、淡季7%下调至2013年的全年5%;淡季出口窗口期延长1个月(5月16日~10月15日);DAP淡季出口基准价上调100元至3500元,MAP出口基准价上调300元至3200元。重过磷酸钙的暂定税率由7%下调至5%,淡季时间与DAP、MAP一致。
  
  复合肥出口关税的调整:三元复合肥全年5%+75%=80%,仍全年控制出口;氮磷淡季5%,旺季时间和磷铵相同;磷钾仍为全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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