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汽摩正文

汽车电商O2O破冰的三大前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7 浏览次数:98
汽车电商O2O破冰的三大前提   汽车商品因其特殊性,实现在线交易无法脱离所谓O2O的框子,即所谓线上下单订车,线下到店交易。又因“电商”的属性,有些条件成为必须要实现的前提:1.搭建诚信体系;2.商品明码标价;3.足以让用户在线上做购买决策
  
  首先这个诚信体系必须规则清晰、合理,并且有品牌信誉。
  
  其次,它要对用户和服务商双方有相当的控制力,并且要让双方在交易不成时可以清晰界定权责并合理取回之前预付的“诚意金”。很难想象,如果用户可以随意的在你的网站上不负责任的下订和退订,汽车经销商可以随意的毁约,那么对平台形象的打击将会有多大。也很难想象,如果预付的诚意金,在线下交易不成时无法收回,会给用户的大敢尝试带来多大的心理障碍。
  
  以上两者看似矛盾,但又必须都得考虑,而且一定要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如果不建立这样一个诚信体系,整个流程不管看上去多合理,都不可能具有足够的信服力来让用户敢于相信和尝试。
  
  “明码标价”是电商的基本属性,是“电商”能够存在并壮大之根本。虽然业内动辄就会传出价格战对于行业发展不利的说法,但最终都会落到一点结论上:无论如何,这对消费者绝对是个好事。
  
  “明码标价”的做法,是与商人“利益最大化”诉求相冲突的,但这无疑是消费者的终极诉求。你的价格低不低咱可以另说,但价格信息的透明化是消费者永恒的希望。站在消费者的立场,首先希望每个卖家都能充分表明他的销售诚意——报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就是最大的诚意,然后消费者就能够轻轻松松地选出当下诚意最高、对自己最划算的那个商家进行购买。当然,这必然是充分竞争之后的局面。有人说如果把销售价格放到太显眼的位置,会使大家陷入赤裸裸的价格竞争,这点似乎很无奈,至少在初期是无法选择的,迅速找到生存空间是所有经营者的本能,而依靠价格竞争力无疑又是最快的
  
  首先跑不了要模仿小宗电商的成功经验,然后再根据汽车产品的特殊性,如购买决策链长、重复购买性低(使用周期长)、产品高度标准化、难以物流运输(目前)等等方面,来规划信息展示的标准。但如果连让用户在网上完成“部分”决策都做不到,何以还能称为电商?何以能跳到最终成交那一步?难道必须要送车到家,然后再收全款吗?显然现阶段这是不现实的。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